提高政治站位 忠诚履职尽责
为竹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竹溪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3日)
陈 英 明
我代表中共竹溪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纪委监委、县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业主责,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实现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保障。
——“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政治监督有力有效。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2个。督促并协助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进行了工作约谈,对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一票否决”。坚持“一案双查”,党内问责104人。严把廉政审查关,对103批次、5433人次拟提拔表彰对象回复了党风廉政意见。深化政治巡察,开展了三轮常规巡察和一轮扶贫帮扶专项巡察,持续释放巡察震慑效应。
——作风建设持续深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个,问责处理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组织处理26人。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累计查处问题249个,追责问责2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组织处理110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1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11起。
——日常监督精准有力。积极稳妥推进同级监督试点工作,运用主体责任提醒、重大决策监督、重要事项报备、定期说案明纪等方式开展监督,向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印发工作提醒卡29份,向有关党组织下发意见建议书35份。拓展社会监督渠道,聘请特约监察员15名。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530人。
——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345件,立案30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7人,依法留置1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5份,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十进十建”工作,扎实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
——群众利益有效维护。深入开展基层信访问题大排查、大起底,集中解决了一批基层疑难复杂信访矛盾问题。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739条,追责问责126人。集中开展低保廉租房、惠民政策一卡通等专项清理,持续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强力扫黑除恶打“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个,党纪政务处分18人。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派出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新建了后勤服务中心,增强了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县15个乡镇都建设了谈话室;310个村配齐了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健全完善周一“夜学”、周六“研学”制度,推动学习形成常态、全员覆盖。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整顿,查摆作风问题23
个,问责处理1人。
一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担当作为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谨此,我代表县纪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个别地方和部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够有力,村、社区、基层站所及部门下属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一体推进还不够有力,还需不断补齐短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漠视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一体推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竹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武装。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方式方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强化政治监督。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坚持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二、强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及时发现和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现象,严肃查处利用地方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送礼收礼等问题。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会同县委政府“两办”,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成效,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认真执行“鄂纪励十二条”和“市纪励二十八条”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深入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增强监督合力。以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出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突出监督重点。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领域及其重点环节加强监督,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审批监管、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管控制度,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将“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推进同级监督。持续推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稳妥探索同级监督方式方法,规范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行使权力流程,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四、强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集中整治扶贫、环保、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严把案件质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证据至上、文明谦抑、服务大局“五项原则”贯穿执纪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处理好宽和严的关系,实现执纪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严把办案安全底线,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严格教育警醒。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纪法教育,对受处分对象开展“回访”教育。深化党纪党规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营造遵纪守法浓厚氛围。加强“以案五说”: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知敬畏、知镜鉴。
严密制度笼子。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促进长治长效。
五、强化为民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社会救助、低保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整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克扣强占、侵吞挪用、执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斗争。聚焦“村霸”“地霸”和黄赌毒以及宗族恶势力,坚决查处各种“警伞”“官伞”“庸伞”。围绕涉案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深挖扩线、除恶务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利益链”“保护伞”。
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强化统筹兼顾,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信访包案制度,开展领导约访、全员接访、带案下访、入户走访活动,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已查结的问题线索抽查复核,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予以问责。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全面深化派出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派出机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派出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发挥好派出监督“探头”和“哨兵”作用。
提升基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运行、组织保障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高效有序运转。完善办案区协作机制,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提质增效。进一步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工作或兼任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职务,确保乡镇纪委书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七、强化政治巡察,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推进基层巡察全覆盖。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通过巡乡带村,加大对村(社区)的巡察力度,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等难题,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不断健全完善巡察报批审核、协商会商、交办督办、追责问责等体制机制,强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实现问题交办督办精准有效。突出巡察整改,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推动长效管理落实落细。
八、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锻造专业化铁军队伍
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以考评问责督促干部履职尽责。做好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拓宽使用渠道,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
强化能力建设。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健全完善周一“夜学”、周六“研学”、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常态化、全员化开展岗位练兵和执纪执法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相关法规,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坚持刀刃向内,拓宽监督渠道,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快速处置,绝不护短,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竹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