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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典型案例的通报

日期: 2019-05-24 00:00:00      来源:中共竹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总体要求,持续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员李友仁帮扶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李友仁在蒋家堰镇蔓荆沟村贫困户包保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在一户包保户(未在家)扶贫手册中记录虚假不实的帮扶内容。2018年12月,李友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县河镇塘溪沟村违规发放精准扶贫产业奖补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塘溪沟村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认定中,未严格执行精准扶贫政策,致使出现错评、漏评贫困户,并违规为错评对象发放精准扶贫产业奖补资金1900元。2019年3月,塘溪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文平,村文书李义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塘溪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柯建明、时任该村驻村工作队长(县河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胡扬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产业奖补资金1900元予以收缴。
     3.鄂坪乡青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龚国山易地扶贫搬迁乱作为问题。龚国山在担任青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未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致使6名非贫困户、2户非易迁户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龚国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龚国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龙坝镇草场坝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2017年8月,罗显禄在担任草场坝村党支部书记、朱代艳在担任草场坝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未严格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将一户不符合政策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3月,罗显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代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县河镇中心学校教师郭承波、蔡远斌对贫困学生资助信息核查不准确、不及时问题。县河镇中心学校教师郭承波、蔡远斌在开展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信息核查工作中,对学生资助信息核查不准确、不及时,致使一名学生2018年秋季资助资金在2019 年1月10日前未落实到位。2019年3月,郭承波、蔡远斌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新洲镇杨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明华为他人开具虚假证明套取驾驶培训补贴问题。2015年,陈明华在担任杨家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为新洲镇中心学校教师柯玉奇、水坪镇卫生院职工杨超出具虚假证明,致使柯玉奇、杨超分别违规领取驾驶员培训补贴1600元。2019年3月,陈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柯玉奇、杨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中共竹溪县纪委
2019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竹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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