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从严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鄂坪乡中心学校校长周光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周光明在担任鄂坪乡中心学校副校长、校长期间,违规向该校教职工发放精准扶贫工作补助72150元。2021年6月,周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供销社副主任肖荣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县供销社副主任肖荣华分管西关街返迁工作,提议违规超范围发放西关街返迁工作补贴25000元。2021年8月,肖荣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城关镇后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昌军等三名村干部套取墓改资金发放生活补助问题。2019年7至12月,城关镇后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昌军与村党支部副书记侯太金、村文书李仁琦共同商议,以筹措劳务费之名与参与劳务的七名村民签订虚假坟墓治理协议,套取本村63座无主坟墓墓改奖补资金31500元用于发放劳务费。2021年6月,袁昌军、侯太金、李仁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县法院任先友等两名干部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20年9月22日,县法院审判员任先友、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屈斌接受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左某的宴请。2021年6月,任先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屈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鄂坪乡三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徐世斌收受钱物问题。2014年10月、2018年11月徐世斌为村民兰某某办理户口两次收受兰某某所送现金3600元;同时还存在违规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助问题。2021年5月,徐世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泉溪镇红岩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茂平大操大办乔迁新居问题。2020年10月1日(农历八月十五日),张茂平在泉溪镇红岩沟村二组超报备规模操办搬家事宜,违规收受103名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27500元。2021年5月,张茂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上述6起案例表明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仍然突出,手段方式更趋隐蔽。有的党员干部身子进入新时代、思想作风仍是过去式,想方设法滥发津补贴;有的“吃风”不减“酒局”难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有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上述党员干部的行为触碰了纪律红线,带歪了社会风气,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十一”国庆节临近,“节点”亦是“考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清廉竹溪”创建活动,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学习党规党纪和反“四风”的制度规章,进一步增强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建设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围绕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拳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和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纠“四风”树新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竹溪县纪委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