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市委联动专项巡视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月20日,县委7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等4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联动专项巡察,对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等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近日,县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将反馈问题摘要通报如下。
县检察院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有关要求方面存在学习不够深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核心职责有短板,办案执法不规范,办案质效不高,执法公信力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党组履行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向纵深推进不够到位,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等问题;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合力不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重复出现等问题。
县公安局党委: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有关要求方面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法制教育树的不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欠缺,公安系统内部干部教育整顿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规范化建设有欠缺,为民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向纵深推进不够,纪律制度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执行财经纪律有短板,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干部人事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活动不规范等问题;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落实巡察、审计、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责任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县人民法院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院工作有关要求方面存在从严治院的意识不强,理论武装有差距,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有不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弱项,化解矛盾纠纷有欠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滞后,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有短板等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工作部署不够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依案示警、防范廉洁风险有待加强,司法政务管理不细,廉政风险防控不牢等问题;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到位等问题。
县发改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方面存在服务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不够有力,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不够好,履行宏观调控指导职责不到位,打造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责任感不强,协同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加快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的紧迫感不足等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严的主基调坚持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等问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班子建设还有不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省市有关要求方面存在理论与实践创新不足,“两个至上”理念树得不牢,落实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落差,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滞后,落实县委政府重要工作有差距;服务先行区建设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差距,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与服务先行区发展不匹配,应急救援物资管理不规范,行政执法能力薄弱,森林防火防控有漏洞等问题;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县林业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学思践悟不扎实,推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劲头不足,落实生态保护与发展工作有欠缺,践行“两山理论”创新不突出,服务先行区建设方面有短板,融入和服务全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有落差,服务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有偏差,行政执法有反差,干部队伍建设有温差等问题;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在运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有关要求方面存在学深悟透绿色低碳发展新精神新要求有短板,聚焦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用力不够,融入现代生态农业发展谋划不务实,紧盯突出问题持续整治乏力等问题;在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助推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方面不够有力,推动区域农业现代化发展差距较大,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和安全存在不足,农业面源污染领域综合防治工作不够有力等问题;在年度重要工作安排部署方面存在敷衍应付,班子带头示范作用不强,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任务艰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信访矛盾化解不力等问题;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审计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在运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水利工作有关要求方面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有短板,推动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有欠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意识树得不牢等问题;在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助推水安全水环境治理方面不够有力,全面促进河湖长治工作有不足,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高,全面依法治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防御水旱灾害风险履职不到位,保障维护民生民利有薄弱环节等问题;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巩固成效不够突出等问题。
县交通局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工作有关要求方面存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不够到位,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等问题;在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方面存在统筹推进安全和发展有短板,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融入和服务十堰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部署不主动,完善交通路网建设严重滞后,绿色智慧交通建设存短板,提升物流运输质量有差距,推动发展绿色交通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到位等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县住建局党组:在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部署方面存在思想上不重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不积极,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不够到位,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和平安建设行动存在短板,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差距等问题;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面存在推进迟缓,城市精细化管理存在短板,自建房综合管理不够到位,严的主基调落实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不力,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等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加强对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监督,持续跟踪督办,适时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